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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版务] 齐鲁国风诗社章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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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1-22 22:28:3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齐鲁国风诗社章程
(2021年01月21日)

  一、本诗社只接收传统诗词原创作品及相关诗话、词话、赏析文章,转发的帖子须在标题后加括号注明:(转)并在正文前明确来源或出处。其它体裁如有误发,版主可以作出相应处理。
  二、主题帖一律采用四号宋体字,默认黑色。其他颜色或字体,版主有权酌情修改。
  三、诗作默认平水韵,词作默认词林正韵,新韵须在标题后加括号注明。律绝格律默认王力著《诗词格律》,词作默认《钦定词谱》,其他词谱须加括号注明。
  四、每人每天限发主题帖三个,除组诗外,每帖诗词最多不超过三首,超出定额的版主可以作出相应处理。
  五、发帖内容须健康向上,不得涉及政治敏感话题;不得使用不文明用语;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;不得妨碍诗社或网站正常管理;不得未经允许乱发广告和其他网站招聘、征稿、活动信息。违反网络管理和网站有关规定的,版主有权酌情处理。
  六、诗社版主要积极参与点评,每周点评量至少50帖。
  七。优秀作品,先飘红再加精。首倡飘红的版主或嘉宾,应该先简要说明缘由,然后再飘红。组诗可以飘红加粗。对于飘红的作品,首版认可后,版主要积极配合,三推后加精。组诗加精,须从中筛选,最多不过三首。诗词赏析可高亮,但一般不予加精。优秀悼念诗词,可说明缘由后加黑,加印章“版主推荐”,三推后加精。
  八、本诗社历任版主和嘉宾可以参与推荐优秀作品,作用与现任版主等同,没有权限的操作可以建议某版主代为实施。
  九、诗社实行首版负责制,严禁“跨版操作、长臂管理”。首版不在岗位,可委托常管代行其职责。
  十、本着学习、交流、提高的宗旨,鼓励诗友积极参与作品点评;鼓励不同学术观点争鸣和互动;提倡不同艺术风格相互包容;提倡诗社内诗友一律平等,相互尊重;要求诗友之间自律自爱,调侃有度;欢迎诗友对版务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,所提意见建议未被采纳前应遵守本诗社有关规定。
  (有待完善)

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1-23 06:12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但愿不再搬家。
发表于 2021-1-23 07:38:23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!只要诗心在,论坛在处即是家。
发表于 2021-5-6 10:52:58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大力支持
发表于 2021-5-6 12:55:50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应该置顶
发表于 2021-8-30 19:31:50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挺全面。
发表于 2022-2-7 21:10:19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感恩遇见!遵守章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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