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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诗词征稿] 【23.11.30】《诗词》报创刊40周年征稿启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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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10-17 12:46:1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《诗词》报创刊40周年征稿启事


1984年元旦,《诗词》报创刊,成为国内最早向海内外公开发行的诗词书画类报纸,至2024年,将走过40周年的历程。40年,振骚扶雅;40年,培根铸魂。《诗词》报已经成长为中华诗坛的一面旗帜。
为纪念《诗词》报创刊40周年,感谢广大读者的关心和厚爱,同时与广大读者朋友们共同回顾创刊以来走过的辉煌历程,特举办《诗词》报创刊40周年征稿活动,欢迎广大读者、作者踊跃参与。



一、征稿主题

围绕纪念《诗词》报创刊40周年主题,以诗词、新诗、楹联、文章、书画的形式,讲述您与《诗词》报的故事,见证历史,抒发感想,表达期望。


二、征稿时间

自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


三、征稿要求

(一)诗词作品遵循诗词格律,限5首以内。新诗单首限30行以内,组诗限100行以内。楹联限5副以内,字数不限,符合《联律通则》。文章字数限2000字以内。书画作品横竖不限,尺寸六尺整纸以内。
(二)来稿要求原创作品,未在公开刊物或电子媒体上发表过,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和文化品位,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,也不得冒用他人名义投稿。
(三)所有作品不予退稿,请自留底稿。


四、作品评审

优秀作品将择优在《诗词》上发表,优稿优酬。


五、投稿方式

纸质作品请寄至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0楼广州市文艺报刊社《诗词》报编辑部(邮编510060),纸质作品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;邮箱投稿请发至gzscbzg@163.com;咨询电话:020-83803429。


六、其他事项

(一)投稿时须附上作者姓名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身份证号码、开户行名称、银行卡号,并在邮件主题或信封左下角注明“《诗词》报创刊40周年投稿”字样。
(二)所有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要求,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宣传、出版、发行、展示、展览等,不另付酬。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征稿启事之各项规定。

《诗词》编辑部
2023年10月

发表于 2023-10-17 21:45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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