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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迈(《容斋续笔》卷十二)评《列子》文章“简劲宏妙”,这篇文章的简劲得力于详略得当,剪裁合度。第一位艺人技艺非凡,他踩着很高的高跷,往来驱驰,进退如意。于此同时,他还能舞弄七把长剑。只见七把剑轮番飞腾跳跃,总有五把剑在空中翻转着。这细致入微的描写,有强烈的动态美。我们读了如闻呼呼剑声,似见闪闪寒光。第二位艺人的技艺则仅以“能燕戏”三字带过——这是前详后略。宋元君对第一位艺人的反应,用“大惊,立赐金帛”六字交待,而他对第二位艺人大发雷霆的一番话详细地加以记述,竭力表现出这位暴君的歇斯底里、刚愎自用的性格——这是前略后详。详细交叉地运用,有张有弛,不但文章结构更加紧凑,语言更为简洁,而且赋予波澜起伏的节奏感。文末“拘而拟戮之,经月乃放”,也是略写。如同经过一阵猛烈的敲打之后,轻轻地弹奏出短促而缓慢的轻音来,叫人松了口气,同时又多少有那么点出乎意料。暴君的脸谱上似乎又加上了最后一笔捉摸不定的诙谐的油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