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内蒙包头王标 于 2021-8-3 09:32 编辑
(十一)南曲格律 在诗词中,用字讲究平仄。写诗该用仄声处,不可用平声字;该用平声处,不可用仄声字。诗韵必须押同部平声韵,并且有诸多规矩,不许重韵、撞韵、挤韵;不可三连平、三连仄;不许四平头;二四六分明,一三五不论;不许犯孤平。否则上述均称为诗病。 填词虽有较严格的格律,用字该平是平,该仄是仄,不能乱来,但比写诗则宽松了许多。如文字不限于五言、七言,词多有长句。短句,押韵可以押仄韵,也可押平韵,还能押入声韵。押韵有许多地方和诗的规矩相近,毕竟词脱胎于诗。 作曲比写诗、填词的规矩要宽松许多。尤其是北曲,没有入声,周德清先生在他的《中原音韵》中,把入声字全部派入平、上、去三声中去了,为作曲者省去很多麻烦。但南曲例外,它留有入声。字分平、上、去、入,还分阴阳。尽管上声在《韵学骊珠》中注为阴阳合并,但在乐谱或唱谱中,仍然标有阴上、阳上之别。 南曲曲谱分为“词谱”(亦即“清谱”)和“乐谱”(亦即“唱谱”)。唱谱一般都是据清谱而来的。在很多曲谱书中常常标有某字“可平可仄”“当平可仄”“宜仄可平”等字样。笔者认为这种标注十分不妥:因为,仄分上、去,可仄是可上还是可去?笔者以为这是词工的错误,结果名人一错,百人跟错。事实上许多词工照猫画虎者居多。好词工应该常和唱工合作请教,哪一个字用上妥?还是用去妥?另外词工要和乐工沟通,何处增板?何处减板?板眼的巧妙变化,会给唱工带来诸多方便,尤其是词中入声字后的板眼,乐工和唱工一定要沟通协调,否则就会乱板走腔。 当然有些词工作曲写词只为案头做文字自娱,这种非专业的曲词作者也就无可厚非了,问题南曲界本来涉足者就凤毛麟角,如果照此法写谱会贻害无穷。 南曲填字,平、上、去、入必须分明而且准确。可否“可平可仄”“宜上可去”,这是唱工的事,尤其在拖腔时,所有的上、去,也都唱成平了,字的平仄变换是由唱工的唱腔技巧决定的,不是由词工决定的。笔者认为南曲格律字的四声标准必须清楚,尤其对入声字,词谱入,唱谱也必须是入。 南曲由于其用韵甚密,所以在押韵方面,平仄可以通押。用韵也不避重韵、撞韵、挤韵,并且还可以借韵。 南曲的对偶,也较宽松自由些,即是诗中的所谓“宽对”或许。在部分南曲书中有“逢双必对”,这不应成为南曲对偶的圭臬,实际曲中要不要对偶,并无死规定,不必对偶的地方,也不必强对,诸如鼎足对、四连对、救尾对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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