孔子和老子的仁义观迥然不同
孔子:仁义为核心,仁是根本,义是准则。杀身成仁,舍生取义。将仁与义视为核心道德准则,是构建个人修身、社会秩序、国家治理的根基。
汉代董仲舒提出对于个人而言,“仁之法,在爱人,不在爱我;义之法,在正我,不在正人。”
老子:辩证的看待仁义,认为一切皆是相生相克的,仁义被造出来了,不仁不义也就跟着生出来了。
“天下皆知美之为美,斯恶已;皆知善之为善,斯不善已。故有无相生,难易相成,长短相形,高下相倾,音声相和,前后相随。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,行不言之教;万物作焉而不辞,生而不有,为而不恃,功成而弗居。夫唯弗居,是以不去。”
“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;圣人不仁,以百姓为刍狗。”
“大道废,有仁义;慧智出,有大伪。”
“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。”
“天地不仁,以万物为刍狗;圣人不仁,以百姓为刍狗。”这句话由此也就好理解了。天地没有仁爱之心,把万物做为祭祀的草狗,用则供之,不用则弃之;圣人没有仁爱之心,把百姓做为祭祀的草狗,用则供之,不用则弃之;但是不要走极端,没有仁爱之心,不是说不仁不义,不是俗话说的“用人朝前,不用人朝后。”这是小人的利益之心。没有仁爱之心,当然也就没有不仁不义之心。那么天地和圣人怎样合乎大道的呢?那就是道法自然、无为而治。
那么孔子和老子的仁义观谁对谁错呢?没有谁对谁错,都对!只是功用不同。孔子说的是入世之道,有为而治;老子说的是出世之道,无为而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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