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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使此诏出于绍兴之初,可以无事雠之大耻。”如果在绍兴初年实行这份诏书的战略方策,就不致会有向敌称臣纳贡的奇耻大辱。“使此诏行于隆兴之后,可以卒不世之大功。”如果在隆兴之后实行这份诏书的战略方策,就可以建立历史上少有的大功,报仇雪恨,收复失地。但是,在今天,嘉泰四年,“此诏与此虏犹俱存也”,诏书犹存,国耻尚在,敌寇依然气焰熏天,铁骑蹂躏着大好的河山。作者抓住三个历史时期,根据诏书在三个历史时期的不同历史效果,加以尖锐的对比,指出了南宋朝廷如何地坐失了大好的战机,丧权辱国的重大历史教训。作者在这里不是信笔写来,也没有繁文缛词,仅仅用三两言词,就概述了南宋输权事敌的历史过程,也将国家兴亡的沉痛教训,表现殆尽。这样的语言,简约到无法再省俭的地步,字凝句炼,然而,其中概括的历史内容却有万语千言,异常深邃,人们从这里简直看到了宋、金关系的一部历史,领略到历史的经验教训。作者具有高超的表达才能,善于抓住事物的根本特点,从丰富的历史生活中去提炼最本质的东西,然后再用最凝练、俭约的语言文词加以表达,这样,当然就会达到字少意多的效果了。 |